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瘋。

是瘋了沒錯,可是我真的這麼想。

所以可以讓你很感動,可以讓他很欣慰,可以讓我很開心

回到佛說吧!

那一個月,我想我們見面了很多很多次,但是只有講過三次話,還是在同一天。

我記得清楚,但是我沒有勇氣跟你談論下一次

對你來說是莫名其妙的,對我來說是遙遠的

然後我的確不一樣了,我瘋狂的想要找相關的資料

我想知道,可以在我心裡住多久。

會不會有一天我真的更瘋狂的出現在你面前。









對不起,這是第七次,我忘了妳。

對不起,這是第四次,我又讓妳哭了。

對不起,親愛的,我不能告訴妳為什麼。









我討厭跟妳吵架。















台北,你真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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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曾小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